深圳市水土保持验收的适用范围,这是一个项目完工后至关重要的环节。其核心是:凡是需要编报水土保持方案的项目,都必须进行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。
以下是详细的适用范围、分类和说明:
一、必须进行水土保持验收的情形
根据《****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》、《深圳市水土保持条例》及相关规定,编制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或报告表的生产建设项目,都必须在项目投产使用前,完成水土保持设施的专项验收。
这具体包括:
编制了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》的项目:
通常是指征占地面积在5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5万立方米以上的项目。
或者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、水功能一级区的保护区和保留区、自然保护区、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、风景名胜区、地质公园、森林公园以及重要湿地等敏感区域的项目。
编制了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》的项目:
通常是指征占地面积在0.5公顷以上5公顷以下且挖填土石方总量在1千立方米以上5万立方米以下的项目。
简单来说:只要您的项目当初按规定编报了水保方案(无论是报告书还是报告表),那么项目结束后就必须进行水保验收。
二、豁免水土保持验收的情形
与编报范围相对应,符合以下条件的项目免于编制水土保持方案,同时也免于办理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备案:
征占地面积不足0.5公顷且挖填土石方总量不足1千立方米的项目。
在5度以下、面积大于0.5公顷的平地上实施的土石方挖填总量不足1千立方米的项目。
重要提示:即使项目免于验收,建设单位仍然负有水土流失防治的主体责任,必须依法采取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措施,保护生态环境。水务主管部门有权进行监督检查。
三、验收的分类管理(自主验收vs.备案)
深圳市水土保持验收实行“建设单位自主验收”制度,但根据项目类型,其后续程序有所不同:
1.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项目
验收程序:建设单位组织第三方机构编制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》,召开验收会议,形成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》,明确验收结论。
公示与备案:
公示:建设单位需要通过官方网站、报纸等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,向社会公开验收情况,公示时间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。
备案:公示期满后,建设单位须向批准其水土保持方案的水务主管部门(即深圳市水务局或项目所在区的水务局)报备验收材料。报备材料通常包括验收鉴定书、验收报告和公示证明等。
核心:“自主验收+公示+报备”。
2.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项目
验收程序:同样由建设单位组织自主验收,形成验收鉴定书。
公示:同样需要进行不少于20个工作日的公示。
备案:关键区别在于,报告表项目在公示结束后,无需向水务主管部门备案。但必须将验收材料存档备查。
核心:“自主验收+公示+存档备查”。
总结与流程
项目类型水土保持方案要求水土保持验收要求后续程序
大型/敏感项目编制报告书必须验收自主验收→公示20工作日→向水务局报备
一般项目编制报告表必须验收自主验收→公示20工作日→自行存档备查
小微项目免于编制方案免于验收备案但仍需落实水土保持措施,接受监管
验收流程简述:
组织验收:项目完工后,建设单位组织设计、施工、监理、监测、验收报告编制等单位成立验收组,进行现场查验。
编制报告:委托技术机构编制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》。
召开会议:召开验收会议,形成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》。
公众公示:将验收情况向社会公开公示20个工作日。
报备/存档:
报告书项目:向水务主管部门报备。
报告表项目:自行存档。
通过验收:完成以上步骤后,即为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。
特别提醒
“三同时”制度:水土保持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、同时施工、同时投产使用。验收就是对这一制度的最终检验。
未验不得投产: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,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。
专业机构协助:由于验收工作专业性强,强烈建议建设单位委托经验丰富的技术服务机构协助完成,以确保流程合规、一次通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