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深圳市开展水土保持监测检查,需严格遵循国家及地方规定,结合深圳城市化程度高、降雨集中、生态敏感等特点。以下是具体规定及操作要点:
一、监测检查的适用范围
必须开展监测的项目
编制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》的项目(征占地≥50公顷或挖填方≥50万立方米);
位于深圳市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(如大鹏半岛、光明区生态控制线内)的项目;
涉及高陡边坡(开挖高度≥15米)或渣土场容量≥10万立方米的工程。
例外:仅编制报告表的项目可简化监测(如季度巡查)。
深圳特殊要求
城市更新项目若扰动面积超2公顷,需全程监测;
雨季(4-9月)期间,所有在建项目监测频次提高至每周1次。
二、监测内容与技术要求
1.核心监测指标
定量指标:
土壤流失量(采用径流小区法或侵蚀针法);
沉砂池淤积量(每次降雨后测量);
边坡位移(GNSS监测,精度需达毫米级)。
定性检查:
临时苫盖(防尘网破损率≤5%);
排水沟畅通度(无淤堵、断裂)。
2.技术规范
采用《深圳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规程》(SZDB/Z 342-2018);
监测数据需实时上传至“深圳市智慧水务平台”(含现场照片、视频佐证);
边坡稳定性监测需委托具备岩土工程资质的单位。
三、监测频次与报告要求
项目阶段监测频次报告要求
施工期(旱季)每月至少1次月度报告(签字盖章PDF+原始数据)
施工期(雨季)每7天1次+暴雨后24小时内补测加密报告(含应急措施评估)
完工后(管护期)每季度1次(持续至验收通过)季度报告(附整改对比图)
四、检查流程与执法重点
1.水务局检查内容
资料核查:
监测报告真实性(比对现场照片与上传数据);
监理日志与监测记录的匹配性。
现场抽查:
重点检查边坡防护、沉砂池容量(深圳标准:容积≥100m³/公顷);
渣土车冲洗设备(需100%安装且联网监管平台)。
2.深圳高频处罚项
未开展监测:按项目投资额1%~3%罚款(2023年某工地被罚82万元);
数据造假:直接列入“失信联合惩戒名单”;
雨季裸露土方未覆盖:按面积处每日5000元/公顷罚款。
五、第三方监测单位管理
资质要求
需具备水利部或广东省水土保持监测资质;
在深圳水务局备案(截至2024年仅48家单位入围)。
职责边界
发现重大隐患(如边坡裂缝≥3cm)需2小时内书面报告建设单位和水务局;
对监测数据终身负责(深圳已追溯2018年以来12起造假案件)。
六、验收与档案管理
专项验收
完工后需提交《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》,作为验收必备材料;
深圳要求监测原始数据保存不少于10年(电子档案需双备份)。
信用监管
监测结果纳入“深圳市建设市场信用评价体系”;
连续两年评级C级的单位将暂停承接深圳项目。
七、本地化操作建议
技术工具:
使用深圳市推荐的监测设备(如“边坡雷达监测系统”可自动预警);
通过“深圳水务通”APP实时上传检查记录。
协作机制:
与监理单位共享监测数据(避免重复测量);
雨季前开展联合演练(模拟滑坡应急响应)。
附:常见问题解答
Q:临时工程是否需要监测?
A:深圳规定使用期超6个月的临时堆土场需独立监测。
Q:监测费用参考标准?
A:一般按项目投资的0.3%~0.8%计列(边坡工程取上限)。